【心外科案例】腹主动脉瘤术后患者死亡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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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关键词】腹主动脉瘤、人工血管置换、髂静脉血管、医疗过错

【案情介绍】

患者因体检发现腹主动脉瘤10天就诊于北京阜外医院,行腹主动脉瘤切除伴人工血管置换术,术中损伤右侧髂静脉血管,术中失血9900ml,手术时间大幅延长,术后患者恢复不良,切口全层裂开,肠管冒出。进行剖腹探查及清创缝合术,诊断为腹腔间隔室综合征。后转入海军总医院治疗入院后患者出现消化道出血,于当日死亡。

患者患者家属对两家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异议,委托律师提起诉讼。

【修明贺律师分析】

1、阜外医院手术过程当中,血管破裂与术者操作有一定相关性,术后早期没有进行输血对器官功能恢复不利,对腹腔感染诊断偏晚,导致患者发生切口裂开肠管外漏,二次剖腹探查后发生肠瘘感染不能控制,肝肾功能继续损害加重,其对患者的损害结果其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。

2、海军总医院在患者出现消化道出血后,没有及时给予升压药,并在患者病情危重的情况下进行胸腔闭式引流,不利于患者的救治,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。

【案件处理结果】

本案,修律师接受委托之后,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并申请鉴定,鉴定机构组织了双方召开听证会,听取双方的意见,最终出具鉴定意见,认定阜外医院与患者的死亡后果存在次要因果关系;海军总医院与患者的死亡后果存在轻微因果关系。

本案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,判决阜外医院赔偿患者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营养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、复印费共计763978.04元;判决海军总医院赔偿患者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营养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、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72963.88元。

【律师点评】

本案患者年纪尚轻,因医院的过错医疗导致死亡后果的发生,对患者家属在精神上造成很大打击。修律师从接案后认真分析案情,查阅众多资料,准确认定了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错,为患者家属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。本案的胜诉对于患者家属在精神上也算是一种抚慰。

 

  

2020年6月1日 17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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